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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出台清单 村(社区)证明事项只保留十件

本报重庆5月23日电  (记者李坚)根据重庆近日出台的《村(社区)证明事项保留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保留清单》),未来,群众在渝办事创业只有10项事项需要提供村(社区)证明。

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重庆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47项村(社区)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,对有法律法规依据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、确需村(社区)提供的12项证明事项予以保留并整合规范为10项,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、不符合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、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35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。保留的10项村(社区)证明事项包括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、对未成立业委会的居民小区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需提供住所(经营场所)证明等。

重庆同时要求,对纳入《保留清单》的证明事项,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办事指南的形式规范证明文本样式,简化办理程序。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,推行“网上开证明”服务,探索“网上申请、在线受理、快递送达”的服务模式。

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18年05月24日 11 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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